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致 衛生福利部陳部長時中
劉家正 理事長
張孟源 常務理事
李家祥 秘書長
106/03/16
訴求:
一、 衛福部的醫療政策乃推動分級醫療,並考量政策執行應有的誠信,避免財團(社團)法人醫院附設診所快速擴張、及任何醫院附設診所和設立各種院外門診、甚至醫院假借利用個人名義設立之院前診所衝擊健保基層總額點值及影響基層院所營運。
二、 台北市衛生局對於已屬醫療資源過賸區之台北市,應落實醫療法第90條規定,限制仁濟等醫院附設診所及設立各種院外門診來蠶食鯨吞基層總額、破壞醫療體系並造成醫療資源之浪費!以確保健保資源分配之公平正義及醫療生態平衡。
三、 同上,建請貴部按行政院院會決議,結束第二公保門診中心之營運,無任感荷。
四、 衛福部105年10月24日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三修正草案第十三條,時序上迄今已近五個月,基層醫療體系經營艱困如大旱望霓。爰此,敬祈貴部加速行政流程以正式公告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之規定。
說明:
一、 有關醫院設立院外門診,應於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依醫療法第九十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醫療網計畫時,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依該計畫,就轄區內醫療 機構之設立或擴充,予以審查。但一定規模以上大型醫 院之設立或擴充,應報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對於醫療 設施過賸區域,主管機關得限制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之設立或擴充。
二、 依衛福部105年10月24日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十三修正草案第十三條修正內容說明,公立或法人所 設醫院附設門診部,因屬醫院之擴充,應依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規定辦理,門診部與醫院為同縣市者,無 需再請領開業執照,如為跨縣市者,應分別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領開業執照。前項法人所設醫院附設之門診部,僅限於離島、原住民族地區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醫療 資源不足地區。
三、 依據醫師公會全聯會104年網站統計資料顯示,台北市執業醫師數為9648人、每萬人口醫師數為35.00人;據104年底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顯示,全台灣機構每萬人口西醫師數僅18.73人;又據105年中央健康保險署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家數資料統計,北市醫學中心有9家、區域醫院7家、地區醫院18家、診所1101家,故醫療資源豐沛程度早已為全國之冠!
四、 衛福部的醫療政策是推動分級醫療,公保二門診中心按行政院院會決議既應結束營運,且大安區的醫療資源充足,若是考量當地里民的就醫權益,建議可在二門診中心周圍一公里內發放醫療轉介宣傳單張,將有醫療需求者適時轉介其他醫療機構。故建議二門診中心應朝原規劃結束營運,既已完成歷史任務,應如同第一門診中心走入歷史,不宜再利用其他名義設立或繼續經營。
五、 有關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就101年11月1日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59號訂定法規《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應具備之條件》之說明,為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所稱之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以下稱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係指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所訂就醫免自行負擔費用之山地離島地區以外,並為:(一)每位登記執業醫師所服務之戶籍人數,超過4300人之鄉、鎮、市、區。(二)其他特殊情況,經保險人認定,陳報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鄉、鎮、市、區。醫療資源過賸或醫療資源不足依《105年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之說明如下:
1. 每位登記執業醫師所服務之戶籍人數,超過2600人之鄉鎮(市/區),以及各縣市衛生局提供之醫療資源不足地區名單,並排除「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之鄉鎮(市/區),且位處偏遠不便地區者為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謂。又依衛生署全國醫療資源相關統計資料顯示,100年全國平均醫師與病人數比為1:581;而據104年醫師公會全聯會網站統計資料,台北市登記執業每位醫師所服務之戶籍人口數為285.68。
2. 參照90年5月3日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九000二六一0三號公告「行政院衛生署受理醫院設立或擴充案件審查原則一覽表」,「醫療資源過賸區」係指每萬人口「評鑑合格之急性一般病床數,達到50床(含)以上者」,而台北市依此統計為59.12床,早屬「醫療資源過賸區」。
3. 綜觀上述定義,新北市 坪林區、石門區、萬里區、 雙溪區;基隆市 七堵區;宜蘭縣 壯圍鄉、 三星鄉、 五結鄉、冬山鄉、 頭城鎮等地或有醫療資源不足,而台北市不但非屬醫療資源不足地區,相反的,更是醫療資源充沛地區。
4. 基於健保資源妥善利用分配及醫療生態平衡原則,醫院若附設診所都應於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設立方能促進醫療的充分利用,造福於民,否則是浪費資源、閒置醫療,不符健保資源分配之公平正義原則。
六、 按仁濟醫院擬設立院外門診部,無論是依醫療法第15條或醫療法施行細則第 5 條規定,均係向台北市衛生局申請核准登記或許可。考量民眾就醫權益,除建請敦促台北市衛生局落實查核醫院醫師支援診所情形外,對於已屬醫療資源過賸區之台北市,應落實醫療法第90條規定,限制醫院附設診所或各類院外門診等之設立,以避免財團(社團)法人醫院附設診所快速擴張,衝擊健保基層總額點值及影響基層院所營運。
【中央社台北8日電】 2017/03/09台灣新生報
陳時中:不會追討健保給付
降血脂藥「冠脂妥」爆發偽藥風波,健保署原規劃向開出偽藥的醫療機構討回健保給付,引發反彈。衛福部長陳時中今表示,藥廠已全面回收換藥,沒有損失問題,不會追討健保給付......<全文>
2017年03月09日 –蘋果日報
即將失守的藥品安全(吳全峰)
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
偽藥橫行全台導致民眾生命健康受到嚴重威脅,但政府不思嚴格把關,反而預計修法大幅放寬公權力對藥品安全之管制......<全文>
2017-03-07
食藥署要求冠脂妥(Crestor)產品收回
因應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產品冠脂妥(Crestor 10mg)膜衣錠產品遭仿冒事件,為保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經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06年3月7日與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阿斯特捷利康公司)開會協調後,該公司同意進行地區醫院、基層醫療院所及藥局冠脂妥膜衣錠產品之所有批號全面收回,並進行換貨。該公司將於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進行全面盤點清查......<全文>
2017-3-5
針對冠脂妥偽藥事件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聲明如下:
查罰偽藥是政府的責任,檢查及交付合法藥物是調劑者的責任,任何一位藥師舉報偽藥是他的本份,不該邀功,更不應該在事實未明的第一時間就發言指責醫界,如果事實就如目前的新聞報導所言:做假藥,賣假藥,買假藥,給假藥,都是藥師,那麼無良藥師製造偽藥謀利,才是真正主因,需要清理門戶的是藥師公會,不是醫師公會!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言人沈釆穎藥師針對冠脂妥的偽藥事件在第一時間的發言如下(摘錄自106/3/5中央社發表的新聞稿), 沈采穎說:“許多醫院經營者為了節省成本,會選擇進比較便宜的藥來賺藥價差,導致「以藥養醫」惡性循環,不肖廠商可能就是看準這點,用更便宜的原物料做成偽藥,賣給醫療院所謀利。”
隨後今天聯合新聞網提到:(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下午宣布查獲台灣使用率最高的降血脂藥物「冠脂妥」批號含「MV503」的包裝疑似含有假冒品,並已販售到各醫療院所,引起北市藥局一陣騷動,北市衛生局指出,今天已接獲檢調單位藥局名單進行清查,發現雙北各有一家藥局皆向同一名藥師進貨,預計明後兩天將針對該名藥師進行調查。)
而事實上冠脂妥Crestor 偽藥最新偵辦情形如下: 106/3/5 新北地檢署接獲衛生福利部食藥署通報市面上販售之冠脂妥®(Crestor 10mg)膜衣錠盒裝(批號為MV503)疑似有偽藥,本署檢察官約談涉嫌與潘0武共同製造偽藥之潘0達、陳0任、游0翰到案。另陳0霖則涉嫌販售冠脂妥偽藥, 經司法警察約談後,已陸續移送新北地檢,檢察官正準備開庭訊問。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言人沈釆穎藥師這種未經查證就任意栽贓抹黑醫界的發言非常不妥,本人代表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予以譴責, 並希望游釆穎發言人應該公開向醫界道歉!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 秘書長 李家祥 106/3/5
台灣新生報 2017/03/06 00:00
醫界建議提高藥品負擔藥價 回歸市場機制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建議,應落實健保法第43條規定,民眾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20%,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30%、40%及50%。目前民眾至醫院就醫,實際負擔門診費用僅11%,與健保法規定有相當差距......<全文>
有關健保署年年調降藥價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意見 2017.03.05
健保署公布藥價調整,共計調升332項藥品、調降7331項,平均降幅約3.5%,預計可替健保基金減少藥費支出57.1億元,預計四月生效。
有鑑於醫療各種管銷費用與成本,以及讓好藥留台灣,讓民眾珍惜藥物、不要浪費,最重要的是,弄清楚藥價黑洞的實情、避免被不專業的輿論洗腦誤導,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建議,與其消極的調降藥價讓用藥的民眾端不痛不癢,不如正視台灣民眾的藥價負擔是否合理,應回歸健保法第43條, 依法收取藥品部分負擔,由民眾與醫師共同把關,避免不需要的重複領藥之浪費,使藥價回歸市場機制,讓好藥留台灣。
一、 醫療有各種管銷費用與成本
(1) 魯肉飯、小吃、水果、瓦斯等民生物資都在漲,試問藥物的原物料、運費有在跌嗎?沒有跌的話,為什麼可以每年依據不甚周全的計算公式砍藥價?專利期到了必然降價,可是專利期已過大降價後,隔年還是繼續砍藥價!此外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專利期內的原廠藥。事實上目前已經有很多藥品的進價高於健保價, 再加上診所的進貨量少, 藥品進價必定高於大 醫院的藥品進價, 開一顆賠一顆, 藥物是用來救命的,所有的民生成本都 在上漲,沒有道理救命的藥物卻不斷砍價。
(2) 醫療支出的成長遠大於收入,先利用不合理的健保「點值」給付醫療外,還利用健保「總額」、「放大核刪」變相將醫療給付打折或利用核刪放大罰款,辛苦救人不但只能得到打折後的待遇,甚至還可能賠錢。醫療給付不斷打折縮水,也讓臨床處置不得不優先考慮的是健保核刪規定與成本,卻不是治療準則,此舉非民眾之福。
二、 讓好藥留台灣
(1) 之前施景中醫師搶救一位產婦,還被酸有健保給付的藥,為什麼要用自費的?若是親人生重病,你會希望親人用健保給付但效果較差的藥?還是自費但效果較好的藥?病人應該有自由選擇用自費藥品或治療的權利, 更嚴重的是藥商因為沒有利潤, 直接退出台灣藥品市場,民眾想自費都買不到。藥品不合理的議價砍價,表面上是減少健保支出,但在商言商,基於各種製藥成本、專利、管銷費用,藥廠會選擇把好藥先賣至價高利潤好的國家,藥品價格低的國家當然放在最後或乾脆不引進,造成好藥延後引進或甚至退出台灣,民眾用藥的權益因此受損,違背健保照顧民眾健康的初衷。
(2) 游懿聖醫師「壓垮疥瘡治療的最後一根稻草」乙文
(http://yishengyu.blogspot.tw/2017/02/blog-post_28.html?m=1)提到的疥瘡治療好藥,在台灣沒有常備藥,是因為藥商不進口了。更有某外商藥廠表示,一種知名的降血壓藥,相同藥品在越南的價格是台灣的三倍,健保藥品年年砍價,藥商不得不考慮將藥品退出台灣。
三、 讓民眾珍惜藥物、不要浪費
(1) 例如經由尿液排糖的高價糖尿病用藥之前健保不給付,許多糖尿病患者都自費使用,因為自費反而會很珍惜藥物,且真的遵照醫囑服用;自從健保開始給付後,已經出現民眾在藥局的回收桶任意丟棄藥品的現象。丟棄的藥品當然是直接銷毀,這些遭丟棄高價藥一個月的藥價達數千元,而民眾的自負額才200元,根本不會心痛與珍惜。
(2) 台灣的藥品部分負擔是20%,不論是一次領300元的藥,還是破萬元的藥,但是每次最高上限200元,民眾負擔不高, 所以不遵照醫囑服藥治療,浪費丟棄藥物的情況時有所聞。強烈建議取消藥品部分負擔上限200元的規定, 回歸健保法43條的相關規定。
四、弄清楚藥價黑洞的實情、避免被不專業的輿論洗腦誤導
(1) 承前說明,可知每年丟棄的藥物可以堆成滿山滿谷,政府卻擔心民眾會反彈流失選票,不敢提高藥品部分負擔的比重。建議政府回歸健保法第43條, 由民眾和醫師共同把關, 避免不必要的浪費,不要拚命定期的砍藥價,否則說為民眾節省藥費的cost down政策,苦果之後將會由民眾承受,而且醫療院所、和藥廠還要背上藥價黑洞的黑鍋。
(2) 落實健保法第 43 條規定,民眾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 20%,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 30%、40% 及 50%。目前民眾至醫院就醫,實際負擔門診費用僅 11%,與健保法規定有相當差距。應逐步回歸健保法第 43 條收取足額部分負擔, 並取消藥品部分負擔上限 200 元, 取消連續處方免部分負擔, 加收檢驗及檢查費部分負擔, 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 由民眾和醫師共同把關, 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和用藥。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建議主管機關了解事實真相進行改革,避免聽信誇張的不實言論,例如藥價黑洞,惡劣的醫療環境與畸型的制度將造成醫療品質下降、人才流失、藥品退出台灣;為了健保能永續經營,為了好藥留在台灣造福病患,並節省醫療資源,建請務實了解實情,提高藥品負擔,回歸健保法依法行政, 使藥價回歸市場機制,來替代消極的年年不斷調降藥價。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 劉家正理事長
李家祥秘書長 敬啟
2017 / 03 / 05
2017 年2月12日 聯合電子報
陳時中:民眾至診所轉至醫院治療 可優先看診、住院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昨天拜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聽取近廿名基層醫師心聲,當場允諾轉診獎勵措施,「民眾從診所轉至醫院治療,可優先看診、住院,甚至保障住院名額」,藉此增加民眾至診所就醫誘因;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樂觀其成,「全力配合」......<全文>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致 陳部長時中
劉家正 理事長
一、感謝 陳部長對基層醫療的重視與關心,甫上任便撥冗親臨基層醫療協會會址與本協會幹部會談交流,本協會倍覺溫暖,榮幸之至!希望部長本著重視基層醫療的初衷,日後有任何重大醫政議題,都能邀請基層醫療協會參與討論,基層醫療協會能反應最新最貼近基層醫師的意見。
二、有關當前基層醫療所面臨的課題與挑戰,本協會謹此亦向 陳部長直抒胸臆、報告心聲,建請 部長納入施政考量,無恁感荷。
三、長照2.0,關注長照政策的發展,堅持基層醫師參與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建構由下而上之正三角形醫療體系。
(1) 據總統蔡英文競選白皮書表示,過去政府的長照政策有四不足:預算編列不足、照顧人力不足、鄉村資源不足及社區服務不足。新政府需要推動新的「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十年計畫」,以解決臺灣目前長照服務的困境。「長照十年2.0版」與之最大不同處在於,財源以稅收專款專用、服務輸送以社區照顧為主、人力供給以培訓足夠的本國長期照顧人力,藉 以提升長期照顧品質與創造就業機會。
「長照十年2.0版」內容主要共分為六大項:
一、推動住宅化、社區化的長照服務。
二、強化公共醫療體系。
三、培育質優量足的人力。
四、縮短長期照顧的城鄉差距。
五、穩定長期照顧財源。
六、設置跨部門「長期照顧推動小組」。
(2) 基層醫師是我們厝邊的好鄰居,社區從出生到終老的第一線
照護是未來基層醫療照顧的潮流,基層醫師是醫療、中期照
護及長照三者重要的整合及執行者,未來在預防醫學、醫療
健康化、醫療社區化中扮演著任重道遠的專業角色。
四、務實分級診療,推行轉診制度。
放諸歐美各國, 醫學中心定位都是以基層轉診病人+基礎與臨床醫學研究+教學為主,而非以不停的開設院內外門診中心來擴大營運;尤其是急診部更不會出現人滿為患的情況;國人健保醫療20年來吃到飽的心態將使情況雪上加霜, 健保資源是全民的資源,不可因輕症排擠掉重症的美意。
建議:
1.重新定位醫學中心,逐步轉變成只收其他層級轉診之重症 病人,假日門診、夜間門診、早安門診、過年門診、颱風天門診全部關診,保留給重症治療用,穩定的輕症則逐步釋放給基層診所,研究教學比重增加。
2.依法收取部分負擔。依健保法第43條規定,民眾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20%,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30%、40%及50%。多年來無法落實執行。目前民眾至醫院就醫,實際負擔門診費用僅11%,與健保法規定有相當差距。應逐年調漲至健保法標準。
3.逐步回歸健保法第43條收取足額部分負擔, 首先取消藥品部分負擔上限200元, 取消連續處方免部分負擔, 加收檢驗檢查費部分負擔, 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 由民眾和醫師共同把關, 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和用藥。
4.提供轉診獎勵措施:優先看診、優先住院、保障住院名額。
五、健保具名、多名審查,不如加強審查醫師培訓制度。人力節省、經費節省,更形制度化。
六、假日開診制:與其追求開診率,不如重視地區需求性。
提高健保假日開診診察費,以應付一例一休人事成本的增加。
鬆綁藥師支援制,以利假日開診。
七、藥局私擅調劑配處方用藥給病人服用是普遍存在的事實,藥師已經侵犯醫師的診療和開立處方權。目前很多牙醫的診所並沒有釋出處方,將藥物直接交付病人。凡是非經醫師診療處方就私自配給處方藥即是密醫行為,建請衛生福利部嚴格稽查,以正視聽。
八、健保資源有限,新的醫療技術和新藥不斷推陳出新,健保總額的成長遠遠不及醫療費用的增加,建議健保署應主動宣導教育民眾如果要選擇較好的醫療,對於沒有健保給付的項目可以選擇全額自行付費或者對於有健保給付的項目但是不符合給付條件者可以自付差額。健保署面對民眾陳情時,總是回應都有給付,如此將造成民眾對醫療院所產生誤解。
九、自從蔡總統上任後,很重視台灣嚴重少子化演變成國安問題。嬰幼兒的預防保健、健康照護受到衛福部重視與積極推行。預防接種類別增多,服務量增多。基層醫療院所全力配合,然無償疫苗處置費益顯人力吃緊,無法提供優良服務。新政府衛福部積極處理,分段給與必要的疫苗接種處置費100元(雖然成本費350元)今年實施第一階段,ㄧ歲內給與7次疫苗接種處置費。期望明年開始能全面給付兒童公費疫苗處置費,讓基層醫療院所為兒童保健盡心盡力。
2017年03月10日 蘋果日報
林奏延:明確的國家疫苗產業政策 刻不容緩
林奏延/兒童感染科醫師、衛生福利部前部長 |